各学院:
2024年下半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采用集中受理形式,各二级学院须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项目结题材料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新办公室(N2-213),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二、受理项目范围
2022年立项,研究期为两年的未结题项目、2023年立项未结题项目,不再受理2021年度及之前立项项目及中检未通过项目结题申请。
三、结题验收流程
1.提交申请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并提交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及项目成果材料(项目研究报告及应用证明、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实物模型照片等)至二级学院;
2.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及《任务书》预期成果要求,认真审查成果材料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并在《项目结题验收表》上签字盖章;
3.学院提交各二级学院汇总初审合格的结题材料及《结题验收项目清单》(附件2)各1份,签字盖章后于11月18日-11月22日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新管理办公(N2-213),逾期不予受理。
4.装订顺序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结题验收项目清单》1份(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2)《项目结题验收表》1份(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3)《项目申请书》(原始件可系统打印)1份(签字、盖章);
4)《项目任务书》(原始件)1份;
5)《变更申请表》(原始件,仅已申请变更项目);
6) 项目成果材料1套。包括:
① 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3)(全部项目);
② 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及市级以上应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创新类项目);
③ 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其他形式的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创新类项目);
④商业计划书、企业(虚拟)运营报告(附件4)(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
创新类的成果均须提供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按装订顺序依次装订,原件在审核完成后统一退还。未能提供原件的项目结题申请不予受理。除纸质材料外,还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编号+指导老师+学院”命名。
5.项目总结报告、企业(虚拟)运营报告必须严格按格式要求撰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
6.为方便大创项目成果统计及结题证书打印工作,请本次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登陆系统平台提交线上结题申请(具体验收通过名单另行公布)。
三、其他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督促指导老师加强项目跟踪指导和结题审核,切实提高结题成果质量。
2、本次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无须报销经费,学校将在结题情况通知公布后一次性将项目经费发放至项目负责人账户。
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2.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3.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模版
4.企业(虚拟)运营报告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