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管理,现组织开展2017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本次申报结题项目:2016年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及2017年已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组织评审。
二、结题要求:
请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予以高度重视,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N2-213):
1、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学院意见栏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
2、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
3、成果材料(项目研究报告、发表论文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证明材料、竞赛获奖证明材料、实物模型照片等);成果材料除提交纸质文件外,还需要提交电子材料,电子材料文件夹以“项目编号+指导老师+项目名称+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209502441
@qq.com。
4、将1、2、3三样材料装订成册。
三、其他
1、项目负责人或者指导老师更改的,需提交变更说明,经学院同意(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审批;
2、本次通过结题的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在本自然年报销经费,不报销经费的下一年所有经费将清零,结题通过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报销经费为2000元/项,校级项目为1000元/项。报销相关事宜请参照文件《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
2017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