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湖北文理学院校赛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竞赛组委会),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王为一担任主任,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和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大赛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二、参赛对象
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参赛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3.凡是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4.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四、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
2.参赛作品中,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参赛作品必须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格式。科技发明制作类须交实物(模型)及作品说明(实物因体积和重量过大过重等原因不便上报者由校、院具体协商)。
5.所有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学院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申报者填写《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者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
五、赛程安排
(一)院级初赛(2021年3月28日前)
各学院成立本院“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制定院级赛事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学生申报作品参赛,并对学生的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聘请专家进行初评工作,遴选推荐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
请各学院于3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初评统计表》(附件1)、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附表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承诺书》(附件3)及参赛作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N2-213室),电子版材料请以“学院+指导老师+作品名称”命名,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学校复赛(2021年4月6前)
学校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优秀参赛作品,确定推荐参加省赛作品。
六、奖励政策
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参赛作品、对组织得力、获奖作品较多的二级学院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一)单项奖
对参赛的各类作品经竞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团体奖
根据各学院学生参赛情况及校赛单项奖获奖情况评选团体奖获奖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竞赛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和舆论导向,发动更多学生参与本届大赛。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学生参赛的组织、协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推进方案。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激发同学的创造精神和参与热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精心撰写(制作)作品。各学院要与专业教师充分沟通,利用好本单位的前沿科研、专利成果,要深入学生了解并挖掘在国内外其他知名赛事获奖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等优秀项目或潜力项目,推荐能够体现本单位学生学术创新最高水平的参赛作品。
联系人:程威姚歆
联系方式:3590732 3590710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初评统计表
2.湖北文理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3.湖北文理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