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政发教[2021]1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现组织2021拟立项项目负责人填报《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任务书》是学校对立项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和检查的依据,是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应予以重视并妥善报告。
二、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研究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做到内容真实,思路清晰,目标明确。
三、关于“预期研究成果”:所有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验收结题时均须提供项目总结报告1份;创新训练类项目还须提供学生一作的公开发表表成果(省级以上期刊、授权专利、授权软著、研究报告及采纳证明等4选1);创业训练类项目选填“商业计划书、企业虚拟运营报告”;创业实践类项目选填“商业计划书、企业运营报告(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
四、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对《任务书》(一式三份)进行审核并盖章,于6月21日前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新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就上报的《任务书》进行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盖章确认;未通过的《任务书》退回修改,修改后仍不合格则撤销立项。
联系人:姚歆
联系电话:3590710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