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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yx   录入时间:2021/10/27

各学院:

2021年下半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采用集中受理形式,各二级学院须汇总项目结题材料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新办公室(N2-213),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二、受理项目范围

2019年立项,研究期为两年的未结题项目、2020年立项未结题项目、2021立项已通过中期检查且已完成项目,不再受理2018年度立项及之前立项项目。

三、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并提交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任务书(2020年之后立项项目)及项目研究产生的相关成果材料(项目研究报告及应用证明、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实物模型照片等)至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及《任务书》预期成果要求,认真审查成果材料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并在《项目结题验收表》上签字盖章;

3、各二级学院汇总预审合格的结题材料及《结题验收项目清单》(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11月15日-11月22日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新管理办公室(N2-213),逾期不予受理。

4.需报送材料:

1)《结题验收项目清单》1份(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2)《项目结题验收表》1份;

3)《项目申请书》(原始件)1份;

4)项目成果附件1套。包括:

  1. 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2. 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及市级以上应用证明等;

  3. 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4. 其他形式的成果。

    4、材料装订顺序:按《项目结题验收表》-《申请书》-《任务书》、《变更申请表》(2020年之后立项项目)-《项目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除纸质材料外,还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编号+指导老师+学院”命名。

    三、其他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督促指导老师加强项目跟踪指导和结题审核,切实提高成果质量。

    2、本次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无须报销经费,学校将在结题情况通知公布后一次性将项目经费发放至项目负责人账户。

    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2、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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