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银行”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精神,学校定于即日起至5月31日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文理学院
承办部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工部(处)·团委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成员由学工部(处)·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全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二、参赛对象
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
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赛事安排
1.大赛分组。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评审要点: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四、时间安排
校赛分院级初赛、全校复赛两个阶段进行。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校赛及相关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1.院级初赛(5月25日前):各学院自行举行本院初赛。所有初赛参赛项目均需在全国大赛官方平台进行报名(https://docs.qq.com/form/page/DSWplaGdIREpKaHNJ)。请各学院务必仔细阅读赛事说明(附件1)和表格(附件2)填写说明,尽早在全国大赛官方平台进行填报,以防因临近系统关闭日期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发生。请各院于24日前统一提交将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1份交至创业创业教育学院N2-213室。
2.全校复赛(5月31日前):组织全校复赛评审并择优推荐参赛项目进入省赛。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为统揽,引导广大学生充分认识我们党百年来取得的伟大功绩和党领导下百年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将举办“挑战杯”大赛作为就业创业教育、促进青年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2.健全机制,加强指导。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抓好竞赛的组织工作。在总结往届“挑战杯”大赛办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要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奖励支持上,注重与往届大赛的衔接和延伸,完善促进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政策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创业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创业实训活动,提高学生创业能力。
3.坚持宗旨,注重转化。要突出实践育人,切实通过赛事活动开展提高学生的社会化能力和创业能力。准确把握比赛初衷,实现从“结果导向”向“过程导向”转变,着重打通学校和社会的物理边界,将竞赛作为带动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的重要载体。要积极探索,出台相关政策,为学生创业提供便利,支持项目成熟的学生创业。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重视大赛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挑战杯”品牌,借助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创业创新活动。
大赛有关事宜,请与学工部(处)·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亢雪山 姚歆
联系电话:3590732 3590710
附件:1.湖北省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银行”大学生创业
计划竞赛赛事说明
2.参赛项目申报表
3.湖北省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银行”大学生创业
计划竞赛省级复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