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年终考核工作,依据《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度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校党文规〔2023〕3号)文件精神及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生创新活动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内容:
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研究生所获奖项须备注清楚)。此次统计学生创新活动成果主要包括:A类学科竞赛获奖、B类学科竞赛获奖、大学生论文(仅本科生)、大学生专利软著(仅本科生)等。所有学生成果都必须是以学生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
二、统计时段及要求:
第一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1月24日(须提供该时段学生创新活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第二阶段: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15日(须提供该时段学生创新活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纸质材料一式二份。A4纸单面打印胶装,经各院分管双创工作领导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请一并按填表顺序装订在材料中(注:为保证材料清晰度,一张A4纸只放一个证书)。学生各类成果的相应原始证明材料由各单位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装订顺序:表1--表1证明材料复印件--表2---表2证明材料复印件--表3--表3证明材料复印件-表4-表4证明材料复印件。四张表均需分管双创工作的院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若表中无数据,请填写“无”,并签章;
3.本次统计工作秉持“应统尽统”的原则,对学生省级以上竞赛获奖须全部统计。同一作品在同一竞赛的不同等次获奖须统计两次并备注清楚。
4.电子材料。请将相关电子表格及扫描件打包发送发736535976@qq.com。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月1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N2-213创新办公室,逾期不候。
附件:《2023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成果汇编》模版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