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求职补贴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对象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含防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成年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办理方式:院校组织申请
咨询电话:0710-3607293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享受对象:脱贫人口、退役军人
政策内容: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补贴标准:2000元/人(发给企业)
办理方式:企业向所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710-3607293
3、一次性就业补贴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补贴标准:1000元/人(发给个人)
办理方式:个人向所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也可由企业统一代申请。
咨询电话:0710-3607293
4、一次性扩岗补助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此项政策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均为2025年出台政策,2026年政策尚未出台)
补贴标准:1500元/人(发给企业)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企业无需申报
咨询电话:0710-3607030
5、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政策内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开发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月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了工资、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给用人单位)。
办理方式:用人单位向所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710-3607400
二、创业扶持政策
6、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享受对象:在襄创业“十类群体”:(1)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脱贫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符合条件:(1)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18周岁至50周岁);(2)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办理方式:关注“襄阳市融资担保集团”微信公众号,点击【关于我们】-【创业贷】-进入页面后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资料,线上提交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会自动推送至担保机构和银行,如果审核不通过,会写明具体原因,个人可以随时查看办理进度。
咨询电话:0710-3607092
7、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1)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办理方式:线上:进入“创业担保贷款信息系统”(https://www.hbxyjob.cn/),点击【单位登录】-注册后登录-【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线下:在营业执照登记地所在县(市、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0710-3607092
8、创业生活补贴
享受对象: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符合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襄首次创办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一年一发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办理方式:注册登录“襄阳人社”APP-点击【服务】-【就业创业】-【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创业生活补贴申领】-【开始办理】,填写申报人本人基本信息及本人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拍照上传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学生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0710-3607563
9、场地租金补贴
享受对象: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襄首次创业并租赁场地。
补贴标准:连续3年给予每年5000元的场租、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
办理方式:襄阳人社APP,注册登录,点击【服务】-【就业创业】-【创业补贴申请】-【高校毕业生创业场租补贴申领】-【开始办理】,填写申报人本人基本信息及本人银行账户等信息,拍照上传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学生证)、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资料。
咨询电话:0710-3607563
10、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人员
政策内容:对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返乡入乡(注册5年内)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不可重复申报
办理方式:注册登录“襄阳人社”APP,点击【服务】-【就业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开始办理】,填写申报人本人基本信息及本人银行账户等信息,拍照上传《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料。
咨询电话:0710-3607563
11、大学生、返乡人员创业扶持项目
享受对象: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返乡人员
政策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返乡人员(注册5年内)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依法注册登记,经评审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扶持标准:市级创业项目给予2-20万元
申报方式:在文件规定的申报期内,登录湖北公共招聘网·襄阳(https://www.hbxyjob.cn),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0710-3607563
12、大学生创业孵化
享受对象: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入驻创业孵化园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场租、水电费、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减免,帮助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协助入驻实体申请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投融资、证照代办、财务税务代理、法律、人员招聘培训等服务。
入驻条件:以襄阳市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条件为准
咨询电话:0710-3607563
三、培训补贴政策
13、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
享受对象:“九类人员”:(1)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2)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人员;(7)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8)戒毒康复人员;(9)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等。
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享受对象为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补贴标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是300元-1800元,每人每年度只能享受1次培训补贴,累计最多享受3次。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为培训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
参加培训:向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咨询电话:0710-3607197
14、岗前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企业新录用“九类人员”
政策内容:对企业新录用九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50%
办理方式: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0710-3607197
四、社保补贴政策
15、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享受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目前襄城、樊城、高新、东津为2100元/年)
办理方式:个人向户籍所在地党群服务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710-3607400
16、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享受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办理方式:企业向经营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710-3607400
五、失业保险政策
17、失业保险降费率
享受对象: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和单位
政策内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
费率标准: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为0.7%,个人费率为0.3%。
办理方式:系统自动核定
咨询电话:0710-3607030
18、失业保险金
享受对象:失业保险参保人员
符合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襄阳市市本级为2160元/月。
缴费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办理方式:线上注册并登陆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社保网上申报】-【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个人)】-按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提交;本人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APP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进行申请;线下市本级在市民服务中心(樊城区紫贞公园路1号)五楼人社服务大厅办理。
咨询电话:0710-3796303、0710-3607590
19、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享受对象: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政策内容: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企业无需申报
咨询电话:0710-3607030
20、技能提升补贴
享受对象:企业在职参保人员
符合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并在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发放标准:(1)对技能等级认定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取试卷方式进行评价的工种,初级(五级)500元、中级(四级)700元、高级(三级)1000元;(2)纳入年度全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3)其他符合条件的技能类工种,继续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办理方式:线上注册并登陆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填写申请人联系方式、证书编号信息、职业(工种)-等待审核,业务办结;线下市本级在市民服务中心(樊城区紫贞公园路1号)五楼人社服务大厅办理
咨询电话:0710-3796303、0710-3607590
襄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 襄城区檀溪路160号 | 3607182 |
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枣阳市就业路3号 | 6312327 |
宜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宜城市襄沙大道31号 | 4212674 |
南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南漳县学府路157号 | 5244513 |
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保康县清溪路97号 | 5990013 |
谷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谷城县银城大道178号 | 7339662 |
老河口市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 老河口市胜利路37号 | 8223277 |
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襄州区台湾街44号 | 2699103 |
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襄城区君临山小区1号楼一楼 | 3525667 |
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樊城区前进路19号 | 3157919 |
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 | 3321681 |
东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东津新区金源路与劲松路交汇处 | 36393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