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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规定 作者:   录入时间:2023/11/02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规定


  1.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规定

    1、如何申请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

在湖北省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登记注册,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举办大赛、社会公示的程序,给予5-5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扶持资金。

2、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在湖北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办理工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信用良好,具备还贷能力,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2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确定贴息贷款额度(上限为300万元)。

创业者可向创业地人社部门进行申请,也可通过创业就业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村委会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或者涉农金融工作站、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推荐。

经人社部门审查,相关单位会审并承诺担保后,由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对于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和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3、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如何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如何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向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

 

5、如何享受创业孵化服务支持?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由孵化基地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投资融资等服务,定期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等活动,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等各项商务代办服务,给予场租、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费用减免,协助申请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各地孵化基地对大学生创业优先放开,并提供孵化服务。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平台、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等,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创业者提供。

6、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相关政策: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创业大学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7、大学生自主创业如何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自首次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8、困难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4009-027-110

湖北省人才事业发展中心:027-87257914

湖北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7813807

  1. 襄阳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创业生活补贴

在襄首次注册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一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在校生和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一年一发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襄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襄阳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经营的,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确定贴息贷款额度(上限为300万元)。

对小微企业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担保,个人创业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无不良征信记录的,以个人信用承诺,免除反担保。

4、高校毕业生创业场租补贴

在襄首次注册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租赁场地创业的,且租赁合同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连续三年给予每年5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

5、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

在襄阳市首次注册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评审可给予2-2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

 

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0710-3607469

襄阳市人才中心:0710-3604913

  1. 学校有关政策规定

    1、湖北省、襄阳市所有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规定,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抓好落实。

2、入住校内创业园,免房租费、水电费、网络费;入住校外(襄阳市)创业园、孵化器,由创新创业教育联系有关机构给予减免相关费用。

3、在校生、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创业享受学校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项目指导、创业培训、企业注册、财税管理、信贷融资、法律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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